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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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浙江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的通知

通知公告  发表时间:2013-5-22 14:03:03   点击:2318
关于组织参加浙江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的通知
 
各商会、促进会:
浙江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将于6月20日至10月在杭州举行。省经合办将组织代表队参加比赛。异地在浙商会、促进会作为我办管理的单位,符合参赛条件,是我办代表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广泛选拔选手,真正体现省经合办代表队的实力水平,现向各商会、促进会征集各项比赛选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及地点:6月20日至10月(各项赛事的具体时间见附件1),地点另行通知。
二、比赛项目:游泳、乒乓球、网球、羽毛球、桥牌、中国象棋、围棋、气排球、红五、拔河、登山、体能测试、田径等十三个大项,厅级以上领导干部设专项运动会。
三、比赛办法:1、本届运动会游泳、乒乓球、网球、羽毛球、体能测试、田径等比赛项目将按年龄分成两个组别,即45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组和46岁以上(196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组。2、比赛办法按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四、其它事项:
1、省经合办代表队由办副主任、机关党委书记率永利总牵头,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潘金明负责日常工作(潘金明办电:87055936  手机:13185710528,QQ:707918323,电子邮箱:pjm1234@hzcnc.com)。不清楚事宜及时与机关党委联系。
2、请各商会、促进会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优秀选手都能参赛。比赛前,省经合办将组织若干次集中训练和测试。
3、鉴于游泳比赛将于6月20-21日举行,请各商会、促进会近日重点做好游泳选手摸底工作,并于5月23日(星期四)前上报推荐本单位参加游泳比赛的人员名单。其它比赛项目参赛选手名单及时上报。
 
附件:1、省直属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各项比赛时间安排
2、参加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报名表
      3、省直属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国土杯”游泳比赛报名表
4、省直属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比赛规程
 
 
省经合办
2013年5月21日
 
附件1
 
直属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各项目比赛时间安排
 
项目
时间
项目
时间
游泳
6.20-21
气排球
9.12-14
中国象棋
7.18-20
网球
9.17-19
围棋
7.22-24
登山
10.11
桥牌
7.25-27
羽毛球
10.16-19
红五
8.3-4
乒乓球
10.23-26
拔河
8.28-30
体能测试
10.3
田径
9.5-6
厅领导运动会
10月
 
 
 
 
 
 
 
 
 
 
附件2
参加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报名表
 
项  目
运 动 员 人 数
报 名
游  泳
每个组别可报男、女运动员各10人
游泳选手报名表(见附件3)
网  球
每个组别可报男、女运动员各6人
 
乒乓球
每个组别可报男、女运动员各5人
 
羽毛球
每个组别可报男、女运动员各5人
 
桥  牌
年龄性别不限,可报运动员6人
 
中国象棋
年龄性别不限,可报运动员3人
 
围  棋
年龄性别不限,可报运动员3人
 
气排球
年龄不限,可报男运动员6人、女运动员4人
 
红  五
年龄不限,对数不限
 
拔  河
年龄不限,可报男、女运动员各5人
 
登  山
年龄不限,可报男运动员4人、女运动员2人
 
体能测试
可报男、女运动员各6人
 
田  径
每个组别可报男、女运动员各10人
 
厅级干部专项运动会
人数不限
 
报名请注明姓名、性别、组别、联系电话。
 
附件3
 
省直属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国土杯”游泳比赛报名表
单 位:                                         
组别
运动员姓名
项     目
50米
100米
200米
50米
蛙泳
自由泳
仰泳
50×4蛙泳接力
蛙泳
自由泳
仰泳
100×4自由泳接力
蛙泳
自由泳
蝶泳
46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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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电话(手机)                
注:参赛项目以打“√”为准             
 
省直属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国土杯”游泳比赛报名表
单 位:                                          
组别
运动员姓名
项     目
50米
100米
200米
50米
蛙泳
自由泳
仰泳
50×4蛙泳接力
蛙泳
自由泳
仰泳
100×4自由泳接力
蛙泳
自由泳
蝶泳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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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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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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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电话(手机)                
注:参赛项目以打“√”为准              
 
附件4
 
浙江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13年6月20日至21日
地点:杭州包玉刚游泳馆
二、参赛单位
省直机关、省部属企事业为组团单位。
三、竞赛项目
(一)46岁以上组
1、男子: 50米、100米、200米蛙泳, 50米、100米、2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仰泳,50米蝶泳。
2、女子:50米、100米、200米蛙泳, 50米、100米、2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仰泳,50米蝶泳。
(二)45岁以下组
1、男子: 50米、100米、200米蛙泳, 50米、100米、2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仰泳,50米蝶泳。
2、女子:50米、100米、200米蛙泳, 50米、100米、2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仰泳,50米蝶泳。
(三)混合接力组(年龄不限)
4×50米蛙泳接力(男3、女1),4×100米自由泳接(男3、女1)。
四、运动员资格
按浙直委〔2013〕1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参加办法
(一)竞赛组别
1、46岁以上组:1968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2、45岁以下组: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二)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含工作人员),每队每个组别可报参赛男、女运动员各12人。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每人限报2项,接力除外。
(三)除50、100米项目取前十二名进行预决赛外,其它项目均进行一次决赛。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均录取前十二名。
(二)获各项比赛前十二名者,分别按13、11、10、9、7、6、5、4、3、2、1的分值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金牌按实际数计入。
(三)接力赛项目按单项个人名次分值加倍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破纪录的运动员均加3分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各单项参加比赛人数不足12人的,按参加比赛人数减1录取名次;少于6人的,此项比赛取消。
八、报名
(一)请各参赛单位于5月30日前将参赛运动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必须用电子邮箱报大会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地址:szjggh@163.com);一份报到大会组委会竞赛处(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07,浙江省直机关工会)。逾期视为弃权。6月7日下午3时在省直机关工会323室召开领队及教练员会议。
(二)有关资料可在浙江省直文体协会论坛下载。网址:www.zjszgh.com/bbs。
(三)为方便本届运动会组织报名工作,请加入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QQ群:306830316。
九、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浙江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组委会选派。
十、参赛费用
按浙直委发〔2013〕15号文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归属浙江省直属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组委会。
 
 
 
 
浙江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中国象棋比赛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7月17日至19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赛单位
省直机关、省部属企事业为组团单位。
三、竞赛项目
个人,团体。
四、运动员资格
按浙直委〔2013〕1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参加办法
(一)每队限报领队、教练员各1人;运动员3人(性别不限)。
(二)运动员年龄不限。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亚象联2008年版《象棋比赛规例》。
(二)比赛原则上均采用个人积分编排制,轮次视报名情况另定。
(三)比赛的时限为每方基本用时30分钟,每步加时20秒,超时判负。
(四)团体名次:由各队参加个人赛队员的名次分之和排列次序;参赛队员人数不足团体赛报名人数时只记个人名次,不记团体成绩。
(五)参赛者必须要做对局记录。
七、名次区分
(一)个人名次的区分方法
按积分高低排列名次。如积分相等则按以下顺序依次区分:对手分高者列前、直接对赛胜者列前、胜局多者列前、后手胜局多者列前、后手局数多者列前、强对手名次列前者列前、技术犯规少者列前;如仍相同,则抽签决定,录取名次均不并列。
(二)团体名次的区分方法
将本队的个人名次分累加,少者名次在前;如不能区分时则比较相关队的个人最高名次,个人名次高的队名次在前;如仍不能区分则由相关队抽签决定名次。
个人名次分的换算方法:第一名的个人名次分为0,第二名以后的个人名次分=个人名次。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均录取前十二名。如参赛人(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名次分值不变。
(二)获各项比赛前十二名者,分别按13、11、10、9、7、6、5、4、3、2、1的分值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金牌按实际数计入。
(三)各项目参加比赛的人(队)数不足3人(队)时,取消该项目比赛。
九、报名
(一)请各参赛单位于比赛前30天将参赛运动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必须用电子邮箱报大会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地址:szjggh@163.com);一份报到大会组委会竞赛处(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07,浙江省直机关工会)。逾期视为弃权。
(二)有关资料可在浙江省直工会网下载。网址:www.zjszgh.com/bbs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浙江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组委会选派。
十一、参赛费用
按浙直委发〔2013〕15号文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归属浙江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组委会。
 
 
 
浙江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围棋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7月22日至24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赛单位
省直机关、省部属企事业为组团单位。。
三、竞赛项目
个人、团体。
四、运动员资格
按浙直委〔2013〕1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参加办法
(一)每队限报领队、教练员各1人;运动员3人(性别不限)。
(二)运动员年龄不限。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2002年版《中国围棋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个人积分循环制,比赛轮数视报名情况另定。
(三)比赛时限均为每方75分钟的包干制,超时判负。
(四)团体名次:由各队参加个人赛队员的名次分之和排列团体名次;参赛队员人数不足团体赛报名人数时只记个人名次,不记团体成绩。
七、名次区分
(一)个人名次的区分方法
围棋按总得分排列名次,高者名次在前;如不能区分,则比较违例;如仍不能区分,则比较相关者之间的胜负,多胜者名次在前;如仍相同,则从第1轮起逐轮比较各自的积分,积分少者名次列前;如仍不能区分则抽签决定,前八名不并列。
总得分=本人积分+对手分之和÷1/2最高积分-轮数
(二)团体名次的区分方法
将本队的个人名次分累加,少者名次在前;如不能区分时则比较相关队的个人最高名次,个人名次高的队名次在前;如仍不能区分则由相关队抽签决定名次。
个人名次分的换算方法:第一名的个人名次分为0,第二名以后的个人名次分=个人名次。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均录取前十二名。如参赛人(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名次分值不变。
(二)获各项比赛前十二名者,分, 别按13、11、10、9、7、6、5、4、3、2、1的分值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金牌按实际数计入。
(三)各项目参加比赛的人(队)数不足3人(队)时,取消该项目比赛。
九、报名
(一)请各参赛单位于比赛前30天将参赛运动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必须用电子邮箱报大会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地址:szjggh@163.com);一份报到大会组委会竞赛处(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07,浙江省直机关工会)。逾期视为弃权。
(二)有关资料可在浙江省直工会网下载。网址:www.zjszgh.com/bbs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浙江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组委会选派。
 
十一、参赛费用
按浙直委发〔2013〕15号文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归属浙江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组委会。
 
 
 
 
浙江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桥牌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7月25日至27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赛单位
省直机关、省部属企事业为组团单位。
三、竞赛项目
(一)公开组队式赛、公开组双人赛
(二)总团体
四、运动员资格
按浙直委〔2013〕1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参加办法
(一)每队限报领队、教练员各1人;运动员6人(性别不限)。
(二)每队可参加队式赛一队、双人赛2对。
(三)运动员年龄不限。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比赛执行最新版的《中国桥牌竞赛规则》。
(二)队式赛均采用分阶段比赛(如少于10个队的直接打单循环确定名次)。第一阶段为6轮瑞士制排位赛,每轮牌量6副(视实际情况将作调整),第二阶段为前十二名的淘汰赛,名次在前的队可挑对手(相遇过的对手根据规则带分,未相遇过的对手则按名次差×1.5带分,淘汰赛中imp相等而按规则仍不能区分名次的,则以预赛成绩为镜,高者为胜)。比赛牌量根据报名情况酌定。
(三)公开组双人赛视报名情况在领队会议上公布赛制。
(四)总团体以各单项比赛的名次分之和排列名次。以某组最大参赛数为基本名次分,第1名为n分,第2名为n-1分,以此类推。如积分相同时,则比较最佳名次,佳者列前。
(五)各组别的具体比赛方法由组委会视实际情况调整。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均录取前十二名。如参赛队(对)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名次分值不变。
(二)获各项比赛前十二名者,分别按13、11、10、9、7、6、5、4、3、2、1的分值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金牌按实际数计入。
(三)各项目参加比赛的队(对)数不足3队(对)时,取消该项目比赛。
八、报名
(一)请各参赛单位于比赛前30天将参赛运动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必须用电子邮箱报大会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地址:szjggh@163.com);一份报到大会组委会竞赛处(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07,浙江省直机关工会)。逾期视为弃权。
(二)有关资料可在浙江省直工会网下载。网址:www.zjszgh.com/bbs。
九、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浙江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组委会选派。
十、参赛费用
按浙直委发〔2013〕15号文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归属浙江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组委会。
 
 
 
 
浙江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红五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8月1日至3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赛单位
省直机关、省部属企事业为组团单位。。
三、竞赛项目
双人赛。
四、运动员资格
按浙直委〔2013〕1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参加办法
(一)每队限报领队、教练员各1人;运动员对数不限(男、女搭配不限)。
(二)运动员年龄不限。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打三副牌(162张),九个轮次。比赛采用预决赛二个阶段举行,第一阶段预赛分四个区,采用单淘汰赛制;各区前4名共16名选手进入第二阶段,采用淘汰加附加赛决出1-12名;整个比赛程序安排,由裁判长抽签决定,原则上同单位的选手第一阶段不安排在同区。
(二)、第一局抢翻9做庄,先抢翻9者,只能在原抢翻的花色上加固,其他3位选手可改翻其它花色主牌,但庄仍为第一个抢翻者做庄家。
(三)、庄家坐庄失败,由攻防直接打10;第一局如果双方都不抢翻,则由第一位抓牌的运动员坐庄,底牌第一张花色牌为主牌,若底牌第一张牌是大王,则红桃为主牌;若是小王,则黑桃为主牌。
(四)、攻守方出错一张牌扣10分,依此类推,所换出的牌不论大小均视为最小。
(五)、改翻或加固主牌,以先将牌落桌面者为准;
(六)、底牌扣六张;底牌所扣的分,若攻方揭底,不管是否是主牌,底牌分均加倍计算,红五方五不得作为底牌,若为底牌,视为攻方抓住。
(七)、已出二个A的情况下,一个A和二个k可连出。凡认为二个对子或连牌最大的,也可同时摔牌,若计算错误,按出错一张扣罚10分进行扣罚,然后摔牌者从最小的牌单牌出起。
(八)、红五方五必须自己逃,若被对方或自己方抓住,抓住红五升二级,方五升一级。
七、名次区分
(一)、庄家必须控制攻方得分不超过120分,超过120分(含120分),判庄家方负,反则庄家胜;攻方在得分120分的基础上,每超60分升一级,依此类推;庄家多或少扣底牌均判此局庄家负并扣罚60分。
(二)、每轮比赛为5局,谁先打出A 为最终胜者,所剩比赛不再延续下去,胜者参加下轮比赛; 5局比赛结束,谁打的高谁胜;双方仍在同一起跑线,如都打10,则看谁打10多,多者胜。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均录取前十二名。如参赛人(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名次分值不变。
(二)获各项比赛前十二名者,分别按13、11、10、9、7、6、5、4、3、2、1的分值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金牌按实际数计入。
(三)各项目参加比赛的人(队)数不足3人(队)时,取消该项目比赛。
九、报名
(一)请各参赛单位于比赛前30天将参赛运动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必须用电子邮箱报大会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地址:szjggh@163.com);一份报到大会组委会竞赛处(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07,浙江省直机关工会)。逾期视为弃权。
(二)有关资料可在浙江省直工会网下载。网址:www.zjszgh.com/bbs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浙江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组委会选派。
十一、参赛费用
按浙直委发〔2013〕15号文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归属浙江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组委会。
 
 
 
浙江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8月21日至24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赛单位
省直机关、省部属企事业为组团单位。
三、竞赛项目
(一)46岁以上组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二)45岁以下组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二)混合团体赛(年龄不限)
四、运动员资格
按浙直委〔2013〕1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参加办法
(一)竞赛分组
1、46岁以上组:196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2、45岁以下组: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二)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每队每组别可报男、女运动员各5人。报名时,运动员应按技术水平的高低排列顺序。
(三)每位运动员限报2个单项的比赛(不包括团体项目)。
(五)混合团体赛最多可报男运动员3名、女运动员2名;最少不得少于2男1女。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乒乓球协会编译的国际乒联《乒乓球竞赛规则》(2011)。
(二)比赛使用三星级白色“红双喜牌”或“双鱼牌”乒乓球。
(三)参加比赛运动员所使用的球拍覆盖物,根据“国际乒联批准的球拍覆盖物”列表执行。
(四)团体赛
1、具体竞赛办法视各组别报名情况另定。
2、比赛采用五场三胜制(四场单打和一场双打)
其出场顺序为
1、A- X;2、B- Y;3、A(B)C- X(Y)Z;4、B(A)- Z;5、C- Y(X)。
每场比赛采用3场2胜制(先得二分后,比赛结束)每场3局2胜制,每局11分制。
(五)各单项竞赛办法视报名情况另定。
(六)单项比赛每场采用3局2胜制,16强后每场采用5局3胜制,每局11分制。
(七)根据上届运动会乒乓球比赛成绩确定单项和混合团体赛种子,并抽签进入各个小组。
(八)高年龄组可参加底年龄组别的比赛项目。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均录取前十二名。如参赛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名次分值不变。
(二)获各项比赛前十二名者,分别按13、11、10、9、7、6、5、4、3、2、1的分值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团体赛加倍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金牌按实际数计入。
(三)各项目参加比赛的队数不足3队时,取消该项目比赛。
八、报名
(一)请各参赛单位于比赛前30天将参赛运动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必须用电子邮箱报大会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地址:szjggh@163.com);一份报到大会组委会竞赛处(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07,浙江省直机关工会)。逾期视为弃权。
(二)有关资料可在浙江省直工会网下载。网址:www.zjszgh.com/bbs
九、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浙江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组委会选派。
十、参赛费用
按浙直委发〔2013〕15号文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归属浙江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组委会。
 
 
 
浙江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拔河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8月28日至30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赛单位
省直机关、省部属企事业为组团单位。
三、竞赛项目
男、女混合
四、运动员资格
按浙直委〔2013〕1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参加办法
(一)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兼指挥1人;每队可报参赛男、女运动员各5人。
(二)参赛运动员年龄不限。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拔河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二)各参赛运动队须着统一服装参加比赛。  
(三)各运动队比赛中只可使用大会提供的公用防护服,或可选择不用防护服。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均录取前十二名。如参赛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名次分值不变。
(二)获各项比赛前十二名者,分别按26、22、20、18、14、12、10、8、6、4、2的分值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金牌按实际数的2倍计入。
(三)各项目参加比赛的队数不足3队时,取消该项目比赛。
八、报名
(一)请各参赛单位于比赛前30天将参赛运动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必须用电子邮箱报大会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地址:szjggh@163.com);一份报到大会组委会竞赛处(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07,浙江省直机关工会)。逾期视为弃权。
(二)有关资料可在浙江省直工会网下载。网址:www.zjszgh.com/bbs
九、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浙江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组委会选派。
十、参赛费用
按浙直委发〔2013〕15号文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归属浙江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组委会。
 
 
 
浙江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田径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9月4日至6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赛单位
省直机关、省部属企事业为组团单位。
三、竞赛项目
(一)46岁以上组
1、男子:100 米、200 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跳远、铅球。
2、女子:100 米、200 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跳远、铅球。
(二)45岁以下组
1、男子:100 米、200 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跳远、铅球。
2、女子:100 米、200 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跳远、铅球。
四、运动员资格
按浙直委〔2013〕1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参加办法
(一)竞赛组别
1、中老年组:1968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2、青年组: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二)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4人(含工作人员),每队每个组别可报参赛男、女运动员各10人。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二)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400米及以下项目分预、决两个赛段,800米以上直接决赛,如果人数过多不能一组决赛,则分成几组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田赛直接进行决赛。
(三)比赛号码布由大会统一编制。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均录取前十二名。如参赛人(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名次分值不变。
(二)获各项比赛前十二名者,分别按13、11、10、9、7、6、5、4、3、2、1的分值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金牌按实际数计入。
(三)各项目参加比赛的人(队)数不足3人(队)时,取消该项目比赛。
八、报名
(一)请各参赛单位于比赛前30天将参赛运动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必须用电子邮箱报大会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地址:szjggh@163.com);一份报到大会组委会竞赛处(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07,浙江省直机关工会)。逾期视为弃权。
(二)有关资料可在浙江省直工会网下载。网址:www.zjszgh.com/bbs
九、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浙江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组委会选派。
十、参赛费用
按浙直委发〔2013〕15号文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归属浙江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组委会。
 
 
 
 
浙江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气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9月12日至14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赛单位
省直机关、省部属企事业为组团单位。
三、竞赛项目
男、女混合
四、运动员资格
按浙直委〔2013〕1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参加办法
(一)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每队可报参赛男、女运动员各5人。
(二)运动员年龄不限。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2012年国家审定的《气排球竞赛规则》。
(二)本次比赛:男子网高为2.10米,女子网高1.90米。
(三)视报名队数,确定采用淘汰或循环制的比赛办法。
(四)循环赛决定比赛名次办法: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利用以下方法决定名次: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如C值相等,则采用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
(五)比赛服装上的号码和队号标志必须按照规则要求设置。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均录取前十二名。如参赛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名次分值不变。
(二)获各项比赛前十二名者,分别按26、22、20、18、14、12、10、8、6、4、2的分值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金牌按实际数的2倍计入。
(三)各项目参加比赛的队数不足3队时,取消该项目比赛。
八、报名
(一)请各参赛单位于比赛前30天将参赛运动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必须用电子邮箱报大会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地址:szjggh@163.com);一份报到大会组委会竞赛处(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07,浙江省直机关工会)。逾期视为弃权。
(二)有关资料可在浙江省直工会网下载。网址:www.zjszgh.com/bbs
九、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浙江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组委会选派。
十、参赛费用
按浙直委发〔2013〕15号文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归属浙江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组委会。
 
 
 
 
浙江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登山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10月13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赛单位
省直机关、省部属企事业为组团单位。
三、竞赛项目
男子个人、女子个人、团体.
四、运动员资格
按浙直委〔2013〕15号文件执行。
五、参加办法
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运动员4人,女运动员2人。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和中国登山协会制定的登山项目竞赛规则。
(二)个人名次按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先后顺序排列。团体成绩以各组别运动员的个人比赛名次积分相加之和进行排名,积分少者的队名次列前;第一名计1分,第二名计2分,以此类推。如总积分相同,则以各队个人名次优且多者列前。如参赛队各组别参赛人数未到4男2女规定人数的,则不计团体成绩。
(三)运动员必须佩带由大会统一制作的号码布,着装运动服和运动鞋。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均录取前十二名。如参赛人(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名次分值不变。
(二)获各项比赛前十二名者,分别按13、11、10、9、7、6、5、4、3、2、1的分值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团体赛加倍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金牌按实际数计入。
(三)各项目参加比赛的人(队)数不足3人(队)时,取消该项目比赛。
八、报名
(一)请各参赛单位于比赛前30天将参赛运动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必须用电子邮箱报大会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地址:szjggh@163.com);一份报到大会组委会竞赛处(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07,浙江省直机关工会)。逾期视为弃权。
(二)有关资料可在浙江省直工会网下载。网址:www.zjszgh.com/bbs
九、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浙江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组委会选派。
十、参赛费用
按浙直委发〔2013〕15号文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归属浙江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组委会。
 
 
 
 
浙江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10月15日至18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赛单位
省直机关、省部属企事业为组团单位。
三、竞赛项目
(一)46岁以上组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二)45岁以下组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二)混合团体赛(年龄不限)
四、运动员资格
按浙直委〔2013〕1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参加办法
(一)竞赛分组
1、46岁以上组:196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2、45岁以下组: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二)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每队每组别可报男、女运动员各5人。
(三)混合双打每队每组别限报2对。
(四)每位运动员限报2个单项的比赛(不包括团体项目)。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划》。比赛均采用15分每球得分制,先得15分为胜方,3局2胜。
(二)遵循国际羽联规定:循环赛如果一个队(对、人)不能完成其所有的比赛,计算名次时,则该队(对、人)的所有成绩全部取消。
(三)团体赛:
1、分两个阶段进行比赛。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单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淘汰赛加附加赛决出1-12名。参加混合团体赛的运动员年龄不限。
2、团体赛运动员出场顺序各队可采用任意排列的方法,按规定填写出场名单并由教练员签字后交裁判长,出场名单一经交出一律不准更改。
3、团体赛由五场比赛组成,顺序为第一双打、第一单打、第二双打、第二单打、第三双打,采用五场三胜制。每场团体赛每名运动员最多只能出现2次;运动员可以一项单打兼一项双打也可以一项双打兼另一项双打,但双打同一配对不能出现2次。
(四)单项比赛:每名运动员限报一单一双(含混双),比赛均采用单淘汰加附加赛决出相应名次;各单位在报名时应按运动员技术水平高低排列顺序,以便进行抽签编排。
(五)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本场比赛弃权论。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5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
(六)比赛用球:另定。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均录取前十二名。如参赛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名次分值不变。
(二)获各项比赛前十二名者,分别按13、11、10、9、7、6、5、4、3、2、1的分值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团体赛加倍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金牌按实际数计入。
(三)各项目参加比赛的队数不足3队时,取消该项目比赛。
八、报名
(一)请各参赛单位于比赛前30天将参赛运动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必须用电子邮箱报大会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地址:szjggh@163.com);一份报到大会组委会竞赛处(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07,浙江省直机关工会)。逾期视为弃权。
(二)有关资料可在浙江省直工会网下载。网址:www.zjszgh.com/bbs
九、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浙江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组委会选派。
十、参赛费用
按浙直委发〔2013〕15号文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归属浙江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组委会。
 
 
 
浙江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网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10月22日至25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赛单位
省直机关、省部属企事业为组团单位。
三、竞赛项目
(一)46岁以上组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二)45岁以下组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三)混合团体赛(年龄不限)
四、运动员资格
按浙直委〔2013〕1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参加办法
(一)竞赛分组
1、46岁以上组:196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2、45岁以下组: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二)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每队每组别可报男、女运动员各5人。
(三)每位运动员限报2个单项的比赛(不包括团体项目)。
六、竞赛办法
(一)团体赛:分两个阶段进行比赛。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单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淘汰赛加附加赛决出1-12名。参加混合团体赛的运动员年龄不限。
(二)团体赛出场顺序为单打、单打、双打,单打者可兼双打,但一名运动员不能进行两场单打比赛。
(三)男、女单打、双打和混双均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单淘汰赛加附加赛,决出前十二名。当单项比赛某些组别参赛人数过多或过少时,组委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赛制进行调整。
(四)所有比赛均采用一盘6局平局决胜制。
(五)比赛采用紧跟前场制,迟到15分钟作弃权论。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均录取前十二名。如参赛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名次分值不变。
(二)获各项比赛前十二名者,分别按13、11、10、9、7、6、5、4、3、2、1的分值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团体赛加倍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金牌按实际数计入。
(三)各项目参加比赛的队数不足3队时,取消该项目比赛。
八、报名
(一)请各参赛单位于比赛前30天将参赛运动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必须用电子邮箱报大会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地址:szjggh@163.com);一份报到大会组委会竞赛处(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07,浙江省直机关工会)。逾期视为弃权。
(二)有关资料可在浙江省直工会网下载。网址:www.zjszgh.com/bbs
九、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浙江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组委会选派。
十、参赛费用
按浙直委发〔2013〕15号文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归属浙江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组委会。
 
 
 
 
 
浙江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体能测试比赛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10月30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赛单位
省直机关、省部属企事业为组团单位。
三、竞赛项目
男、女个人全能。
四、运动员资格
按浙直委〔2013〕1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参加办法
(一)竞赛组别
1、个人组:分男女甲组和男女乙组:男、女甲组的参赛年龄为45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乙组的参赛年龄为46岁以上(196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2、团体组:每个代表队必须参加所有项目的比赛才能计团体总分
(二)每队限报领队、教练员各1人;每队可报参赛男、女运动员各6人。
六、测试项目
(一)男子甲组
《国家体质测定项目》:肺活量、俯卧撑、坐位体前屈、纵跳;
《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象限跳、三点移动。
(二)男子乙组
《国家体质测定项目》:肺活量、坐位体前屈、握力;
《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两点侧滑、绕杆跑。
(三)女子甲组
《国家体质测定项目》:肺活量、一分钟仰卧起坐、坐位体前屈、纵跳;
《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象限跳、三点移动。
(四)女子乙组
《国家体质测定项目》:肺活量、坐位体前屈、握力;
《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两点侧滑、绕杆跑。
七、竞赛办法
(一)每个运动员必须参加所有测试项目,每个项目可测试二次,计最好成绩。
(二)每个测试项目均依据参加比赛的人数和比赛成绩排列计算得分(如参赛运动员100人,第一名计100分,第二名计99分,依此类推,弃权和未完成比赛者按0分计)。个人单项如遇成绩相等者,年龄长者名次排前。
(三)个人全能名次依据运动员各单项得分之和排列。如得分相等,则以年龄长者名次列前。
(四)比赛出场顺序由大会竞赛部抽签决定。
(五)比赛按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手册》、《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规定的动作规范和技术要求进行。
(六)比赛采用国体认证的国民体质监测器材和大会提供的器材;
(七)所有参加比赛的队员都必须身着运动装。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均录取前十二名。如参赛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名次分值不变。
(二)获各项比赛前十二名者,分别按13、11、10、9、7、6、5、4、3、2、1的分值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金牌按实际数计入。
(三)集体项目按单项个人名次分值三倍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九、报名
(一)请各参赛单位于比赛前30天将参赛运动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必须用电子邮箱报大会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地址:szjggh@163.com);一份报到大会组委会竞赛处(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07,浙江省直机关工会)。逾期视为弃权。
(二)有关资料可在浙江省直工会网下载。网址:www.zjszgh.com/bbs。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浙江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组委会选派。
十一、参赛费用
按浙直委发〔2013〕15号文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归属浙江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组委会。
 
 
 
 
浙江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厅级领导干部比赛
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10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比赛项目:
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定位投篮、飞镖、中国象棋、围棋、射击(射击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在职的厅级以上领导(含副厅以上巡视员及省部属企事业党政领导)均可报名参加。
(二)羽毛球、网球双打搭档要求:
1、为鼓励更多领导参加活动,若选择外单位搭档必须是厅级以上领导,所获名次,均以实际分数分别计入各单位代表团团体总分。
2、选择本单位的搭档必须是处级以上干部(含副处调研员)。
四、竞赛规则:
(一)乒乓球
1、比赛项目:单打(视报名情况可分男女组别)。2、比赛办法:采用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预赛,视报名情况进行分组循环;第二阶段为决赛,采用淘汰加附加赛决出1——12名,预决赛均采用每场3局2胜,每局11分制。3、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4、比赛使用40MM直径《红双喜》三星白色乒乓球。
(二)羽毛球
1、比赛项目:双打(男女不限)。2、比赛办法:视报名情况设定赛制。3、比赛采用21分制一场定胜负(每球得分制)。4、比赛执行国家体育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5、比赛使用“威克多”牌羽毛球。
(三)网球
1、比赛项目:双打(男女不限)。2、比赛办法:视报名情况设定赛制,每场比赛只赛一盘,若局分6比6时抢7决出胜负。3、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4、比赛使用“史莱辛格”铁桶网球。
(四)定位投篮
1、比赛项目:个人赛(视报名情况可分男女组别)。2、比赛办法:比赛采用预决赛制,现场临时分组,按成绩取前12名进入决赛,按成绩决出1—12名。3、决定名次办法:参赛者站在篮球罚球线上投篮,每人10次,投中多者名次列前,若二人以上投中次数相同,则进行3 球定胜负,投中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直至决出名次。
(五)飞镖
1、比赛项目:个人赛(男女不限,视报名情况可分男女组别。2、比赛办法:采用预决赛制,预赛,按成绩取前12名进入决赛(预赛成绩不带入决赛)。决赛按成绩决出1—12名。3、决定名次办法:投掷线与靶心距离为3米,每人投镖5次,投入环数之和多者名次列前,若2 人以上环数相同,则比较二人最高环数,最高环数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直至决出名次。
(六)中国象棋、围棋
1、比赛项目:个人赛。竞赛规程视报名情况定。
(七)射击
1、比赛项目:个人赛(男女不限,视报名情况可分男女组别;2、比赛办法:卧姿,采用决赛制,按成绩决出1-12名。3、射击距离50米,每人射击20发,射击环数之和多者名次列前,若2 人以上环数相同,则比较二人投入者最高环数,最高环数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直至决出名次。
五、报名:
(一)请各参赛单位于比赛前30天将参赛运动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必须用电子邮箱报大会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地址:szjggh@163.com);一份报到大会组委会竞赛处(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07,浙江省直机关工会)。逾期视为弃权。
(二)有关资料可在浙江省直工会网下载。网址:www.zjszgh.com
六、联络员会议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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