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良好
据国家发改委提供的信息,自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以来,有关部门从六个方面出台了政策措施,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现了良好开局。
一是加强宏观引导。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二五”规划和节能环保等7个产业发展规划,国家相继出台了新的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政策、高技术服务业指导意见、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产业政策。
二是加大要素支持。中央财政于2011年设立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初步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24个省市设立了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新批复了41只创投基金的设立方案,吸引社会资本70多亿元。
三是加快体制改革。在三网融合方面,组织了第一批12个地区(城市)开展三网融合试点。在新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和新能源配额制方面,制定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在天津、河北等10省市启动了国家排污权交易试点。
四是强化科技创新。“973”计划等科技计划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资源环境等领域进行了重点部署。通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在高性能中央处理器等领域突破了一批关键瓶颈技术。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建立和完善了国家工程中心等一批创新平台。
五是积极培育市场。组织实施了节能惠民、十城万盏、十城千辆、金太阳等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在北京、深圳等5个城市开展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试点示范。2011年共批准发布了90余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国家标准。
六是开展国际合作。发布实施了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编制了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中国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21个示范城市服务外包公共平台建设。
原文来源于《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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