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 别: 全国性
颁发日期: 2005-7-21
发文机关: 中华人民共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7月21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已正式开始实施。《政策》规定,大城市市区不再扩建钢铁冶炼生产厂。
《政策》规定,在2005年年底以前,所有钢铁企业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应符合地方环保部门核定的控制指标。《政策》要求提高钢铁产业集中度,到2010年钢铁冶炼企业数量大幅度减少,国内排名前十位的钢铁企业集团钢铁产量占全国产量的比例达到50%以上,2020年达到70%以上。《政策》指出,重要环境保护区、严重缺水地区、大城市市区,不再扩建钢铁冶炼工厂。此外会议还透露,今年我国钢铁产量将超过3亿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