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京籍购房纳税改为"连续60个月" 严格购房资格审核
新京报讯从每年缴税一个月即可,升级为每年必须12个月连续缴税。继3·17楼市调控新政发布后,昨日,北京市地税局和市住建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购房资格审核中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标准的公告》,进一步严格了购房资格审核中个人所得税连续5年政策的执行标准。
标准升级为需连续缴税60个月
两部门这次决定进一步严格购房资格审核中相关政策执行标准,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规定,对“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执行标准予以从严执行。
非京籍购房纳税改为"连续60个月"严格购房资格审核
这次两部门明确,“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或上一季度)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或20个季度)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上述政策执行标准自2017年3月22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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