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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个人境外直投试点上报国务院 人均2亿美元额度

财经信息  发表时间:2012-3-22 9:59:20   点击:1590
个人境外直接投资上报方案内容为:年满18岁、说明资金来源、投资项目合法即可申请,每人每年不超过2亿美元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3月20日,2012年温州市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传出消息,一年前公布一度被被叫停的《温州市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方案》(下称《方案》),如今化身温州“国家金融试验区”方案主要组成部分,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审批,目前只需国务院最后审批。

  其个人境外直接投资上报方案内容为:年满18岁、说明资金来源、投资项目合法即可申请,每人每年不超过2亿美元。

  “相关部委会签已完成,还需要国务院最后审批。”参与《方案》起草的温州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处处长周小平表示。

  3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曾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正在积极考虑将温州作为民间金融综合改革的试点之一。”

  根据《方案》,年满18岁的温州户籍居民,只要说明资金来源、投资项目合法证明等,就可以向温州市商务局申请报名。经温州市商务局审查后,由国家外管局温州市中心支局放行境外投资。

  《方案》规定,温州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可通过新设、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不准投资设立境外特殊目的的公司;对涉及我国禁止出口的技术和货物以及能源、矿产类境外投资设定限制;不准在与我国未建交国家投资;禁止在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境外投资以及涉及多国(地区)利益的境外投资。

  同时《方案》允许个人将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利润,留存在境外用于再投资。

  根据《方案》,试点期间,一个人一个项目不得超过300万美元,多个人一个项目不得超过1000万美元,一个人年度总额不得超过2亿美元。

原文来源于《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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