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罹难家属无奈 商会力助维权成功

商会服务  法律咨询  发表时间:2011-6-10 17:08:36   点击:3351

2011年正月十三,春节的喜乐气氛还没有完全消退,而对于家住湖南张家界慈利县岩伯渡镇双溪村的胡万青来说,这一天却是个无比悲痛的日子,她的丈夫熊志刚就是在这一天被一家采石厂正在作业的铲车压倒,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失去了家里的顶梁柱对这个负担本身就很重的家庭来说,无疑是莫大的打击,而作为一个千里迢迢外出打工的务工者来说,事后的索赔也变得异常艰辛。万般无奈下,死者家属找到了商会,在商会多名会长、秘书长以及律师的帮助下,最终将问题圆满解决。现就整件事情的大致经过简单叙述如下:

2月15日(正月十三),死者熊志刚从湖南张家界老家赶到位于杭州市余杭区闲林镇某采石厂上班,刚到工地一个多小时,就被该采石场的一辆正在作业的铲车压倒,送医院抢救六个多小时后无效死亡。17日死者家属赶到闲林镇与采石厂进行协商,并向闲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但直到2月22日双方仍未就死者后事处理和赔偿达成一致,对方仅能答应赔偿死者家属十几万元,这对于一个有两个女儿(大女儿9岁,小女儿才5个月),父母年迈(父母亲均59岁)的家庭来说太微不足道了。

2月23日,下午五点,家属通过朋友找到了商会,商会领导得知此事后,副会长聂志超、王杰威连夜赶到闲林,安慰死者家属、了解事故经过及事发后一周来的协调进展情况。此时死者还安放在殡仪馆内未火化,采石厂也将家属的吃住费用停掉了。当死者家属得知商会领导前来探望时,压抑的情绪顿时暴发,在“家人”面前哭述起来,在绝望中重新看到了希望。两位会长均表示一定会尽全力向有关部门反映事实情况,争取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维护老乡的合法权益。

2月24日下午1点,商会副会长聂志超、王杰威,秘书长李迎春再次赶往闲林,与死者家属、委托律师进一步沟通,并代表商会送去1000元慰问金。随后,又一同前往闲林镇司法所,与所长沟通事情的进展情况及厂方的态度,经过前两次的协调,由于死者家属与厂方就赔偿问题存在很大分歧,目前双方已陷入僵局,司法所也只能等当事双方提出协调申请后,才会再次介入。随后,商会领导又赶至出事地点了解事情发生时的状况,并争取与厂方正面沟通,刚开始厂方遮遮掩掩不肯出面,后来了解到是商会的人来了,才出面接待。经协商后同意第二天下午双方一起到镇司法所再次协调此事。

2月25日下午3点,商会副会长聂志超、黄华、黄勇、副秘书长沈建湘,并邀请在杭工作多年的湘籍律师焦堂罡、黄红久一同前往闲林镇司法所,共同协调解决赔偿问题。会上商会几位会长好几次表明我们的观点和处理此次事故的决心和态度,几位律师也根据浙江的一些新的政策做出了有理有据的论述。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协调,从双方面对面协调到背靠背商量,再到面对面,最终厂方同意赔偿家属40万(除已发生的费用外),远远超出原答应赔付金额,也超出家属心理预期金额4万元,并于次日双方签定赔偿协议,赔偿款也已同时全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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