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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7万成银行发起人 农商行募股需规范

财经信息  发表时间:2011/12/8 9:30:13   点击:1963
根据银监会的规定,新增单一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增资扩股后股本总额的5‰。而且如果门槛降低,股权过于分散,新入股的自然人小股东往往处于不利位置。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花费数万元,认购5万股就能成为一家农村商业银行的发起人,听起来似乎有点不可思议——在金融牌照如此稀缺的今天,投资一家银行的门槛居然如此之低。

  “政府为你维股权,一本万利又安全。个人入股五万元,胜过临街买门店。”这个朗朗上口又极具诱惑力的段子,是山西河津农商行(筹)征集发起人时喊出的口号。

  山西河津银行并非孤例。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四季度以来,湖北、安徽、江西等地有6家农商行(筹)公开征集自然人股东,其中湖北宜城农商行(筹)、湖北广水农商行(筹)新增自然人股东的认购起点均低至5万股,安徽阜阳颍泉农商行(筹)也只要求50万股。

  另外三家——江西新余农商行(筹)、抚州农商行(筹)、湖北荆州农商行(筹)新增自然人股东的认购起点则在100万股-400万股。

  根据银监会的规定,新增单一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增资扩股后股本总额的5‰。

  12月7日,一位农信社人士一语道破,公开征集发起人所募集资金一般用于购买信用社不良资产、提高资本充足率,以利于顺利改制农商行。“可能正是顺利改制农商行的压力,导致部分农信社放低标准,引起发起人标准的混乱。”

  去年11月,银监会颁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改造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规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增资扩股时,除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机构外,不得再增扩新的自然人股东。”

  但据调查,近期公开征集发行人的农商行除个别机构(如安徽长丰农商行)外,大部分都对新增自然人股东开放。

  以11月1日-11月30日进行发起人征集的湖北宜城农商行为例,单个自然人股东(含内部职工)认购股份起点不得低于5万股,股金按照1:1.4的比例发行,即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起人另外按每股0.4元出资购买宜城市联社不良资产和消化历年财务包袱。

  也就是说,最低出资7万元就可以成为湖北宜城农商行的发起人。

  “只有把这个门槛降下来,才能保证股改的顺利。”湖北一位银监人士称,批准下辖正筹建的农商行是出于股改的谨慎。但记者问及门槛放低是否会导致农商行股权过于分散时,该人士选择了沉默。

原文来源于《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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