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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严防机构改革涉及部门和单位国有资产流失

最新政策  发表时间:2018-6-7 10:00:57   点击:3053

中新网6月6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了《财政部 中直管理局 国管局关于做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对机构改革涉及部门和单位有关资产进行全面清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新社发 康亚风 摄 图片来源:CNSPHOTO

  《通知》明确了“分类施策、简化程序、把握重点、防止流失”的原则,分四类规定了部分、整体、跨军地、跨央地资产划转有关工作程序,要求切实加强办公用房、土地、公务用车等重点资产管理。

  《通知》强调,要对机构改革涉及部门和单位有关资产进行全面清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确保按要求完成相关资产管理工作。办公设备、软件等可方便移动的资产原则上“资产随职能和人员走”,接收资产要确保不超编、不超标。严禁借机构改革之机违规处置、更新资产,未达使用年限等不符合处置更新要求的,不得处置更新,已达使用年限但仍有使用价值的,应当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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